返回C98. 眼前人仍隔千里万里(1 / 2)[综漫]可以,这很大学首页

鼻腔里有一股消毒的棉絮味。

干燥的被褥贴在脖颈上,脸边的柔软物体陷进去一小块,消毒水味更重了。我废力睁开眼,掀开沉重的眼皮,洁白的被单顷刻间映入眼帘。大脑还是半梦半醒,有种想吐的感觉,颅内神经一阵阵地抽痛,浑身疲惫,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

大概缓了一会,清醒的感觉袭来。我盯着上方的吸顶灯看了半响,然后慢吞吞地撑着床铺坐起身。

……还是想吐。

发昏的脑袋飞速旋转,于是我又再次倒回去,呈大字型瘫在床上,良久才默默开口:“话说……这是哪?”

百里奚回忆

十五小时前

餐桌上的残羹剩饭被一扫而空,绿色的啤酒瓶摆放在旋转玻璃台上,眼前的高脚杯被倒入了雪碧、红酒、白酒的混合物,冒着气泡的浅红色液体呈现出透明的质感。

然后我自然而然地伸出手,端起杯身就往嘴里灌,身边好像有人拽了一下,没拦住酒水进入口腔的自由落体运动。

“你喝醉了。”

熟悉的声音这么说道。

我歪头看他,来人模模糊糊的影子并不真切,只有一双赤色的瞳眸若隐若现。他夺过我手里的高脚杯,将茶水推至面前:“现在开始只许喝茶。”

“噗,赤司你好像我爸……”意外亲昵的语调从唇舌间迸发而出。

周遭爆发善意的笑声,五彩的影子在眼前乱晃,我不满地拍了拍桌子鼓着脸颊吐槽:“笑什么笑,你们太花里胡哨了,看得我头晕!”

“……好欠抽。”

“百里同学喝多了还不忘我们的头发。”

“喂,五月你倒是扶一下这家伙,一杯倒啊。”

不知道靠在谁的怀里,有一缕粉色的长发挡在面前,我懒洋洋地伸手拨开了,没好气地哼哼:“你才一杯倒!奚哥千杯不醉!”

“看样子醉得不清。”

“奚酱这个样子好可爱……”

“喂!”

温热的身体携带不知名的香气,柔软的胸口和大腿倚在身上,专属于女孩子的温柔姿态写在眼底,我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感叹:“五月你好香啊。”

随即肉眼可见的,正上方的姑娘耳尖被嫣红笼罩,她紧张地绷直身体:“诶?”

“假如以后你被男生欺负了,我娶你。”

“诶???!”

……

……

……

不不不不不不,等,等一下!好像有哪里不对吧?!断片?这是记忆断片吗?怎么上一个场景还在木牌上写成为海鲜王的中二愿望,下一秒就跑到某个不知名饭局蹭吃蹭喝,还喝得烂醉如泥?先不说这个发展趋势,光是最后一句话就要人命啊喂!谁娶谁?原来在自我认知里百里奚一直是个能娶黄花大闺女回家的霸道总裁吗?!

瞬间清醒十倍的我猛地从床铺上蹦起来,不顾昏昏沉沉的脑袋左顾右盼,对房内的设施摆放毫无印象的同时,发现了床边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裙子。

懵了五秒钟,随后我飞速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米色小熊睡衣,捂住头痛欲裂的脑袋,连滚带爬地从床上摔下来,扒住不远处的穿衣镜,惊恐万分地想要一探究竟。

镜中人依旧是以前模样,只不过全脸的妆卸了,甚至连嘴唇的破口处都结痂了。

……等等?!

盯着唇角的伤口,我再度陷入诡异的沉默。

百里奚回忆

十小时前

“我不走,我要在这里等张昀目。”

“万一等不到呢?”

“不会的,中二之友一定能踏着敌人的尸体与鲜血登上龙王的宝座学会缠绝炼发四大行打败西索库洛洛成为新一代火影!”

“……”

红发少年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令人窒息的东西,他扶额顿了半天,最后无可奈何地坐在我旁边的台阶上:“那我陪你等。”

我往边上挪了点空位:“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醉酒的缘故,赤司征十郎在我眼里意外的眉清目秀,像个女孩子。抬手摸了摸他的红头发,软软的滑滑的细细的,发质超级好,好奇怎么保养的……再一抬眸,少年略微上挑的外眼梢便移至视野中央,形状像是蝶翼,又像小扇子,总之很特别。

注意到他不加掩饰的目光,我平静地与之对视了数秒,抓住其间一闪而过某种难以言明的神情,视线偏移至那双氤氲着水泽的赤红瞳仁中心点。

半响后他率先垂下眼睫,望着地面发呆了。

我那时脑海中不由浮现了高中时期女孩子们组团来找我谈心的画面,想着反正也没差,于是自然而然地就把眼前人当做了需要解决心理压力的姑娘。

那么通常情况下就是比惨大会,那些拥有恋爱烦恼、学业困惑、友情阻碍的女孩子其实只是想找个人倾诉,所谓的我有故事你有酒在我看来也不过是我有垃圾你有桶。对待她们只用静静聆听,然后随便找一件自己的黑历史谈谈,再给出具体的解决事宜即可。

不过,大部分姑娘等不到最后一步,往往在我说完故事后便得到了心理平衡,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地恢复原样。人嘛,只要遇到比自己更不幸的人便会找到勇气,寻找更没用的人得到优越感,虽然不可避免地讨厌起自己,却又不得不承认那样才是合乎常理的。

最好的解决方式推出满身泥泞的人接受非议,满足“大家”的比较欲,换取不可违抗的氛围的虚假平静。

既然这样。

“要听故事吗?心情会变好哦。”

赤司眉目带笑,重新坐正颔首:“好啊。”他可能从未如此毫无形象地席地坐在公众场合的台阶上,却没有任何异议地处之泰然,优雅得像是坐在西餐厅里等待侍者上菜一般。

我想了想搜肠刮肚道:“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住在姑妈家里的时候曾经有个攒钱的爱好,把各种方式得来的现金藏在一本叫做文学回忆录的书里夹着。当时的火车票还不能网上预订,所以我打算存够钱了就坐车去另一个城市找我妈。”

也许是酒喝多了,讲故事的声音有点低沉,而且缺少了原先的幽默与淡然,反倒听上去有点沉寂,完全没有插科打诨的感觉,就这么自在地说起了清醒时刻全然不会提起的过去。

瞥了眼聚精会神听故事的男生,我顿了一下,继而接着说下去:“大概过了一年半,通过帮同学写作业、变卖文具、分得一部分压岁钱的方式攒得差不多了。然后那段时间突然有个男孩子找来,要我当他的沙包,一周被打四次左右,每次50块。我一想,不得了啊,大生意啊,立马就答应了。”

赤司征十郎不着痕迹地蹙起眉头。

“后来才知道那土豪孩子只是看我不顺眼想找个理由揍人罢了,不过来钱是真的快,一个月就挣了800。于是在即将到来的国庆节打算动身,只不过没想到姑妈家的儿子,算是表哥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这个秘密,他把钱全部拿走,并且交给了他的妈妈。姑妈知道以后立刻质问我是不是偷了家里的钱,但这种事情哪能说实话呢,于是便死鸭子嘴硬,不肯告诉他们来源。”

“最后以被暴打一顿作结,刚被那孩子揍过,姑妈又是穿着高跟鞋踹的肚子,所以打完就叫了救护车,检查结果好像说是腹腔出血,记不清楚了。”

我摊了摊手,无奈地笑:“到头来分文未得,也幸亏没有跑去我妈家里,不然又得让小风讨厌我的时间提早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