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十里巷,秦风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家中走去,一打开门,他就看到四叔正坐在院子里的木凳上,抽着旱烟等他。
四叔并非秦风真正的叔父,六年前,秦风在风月楼的后巷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他当时身受重伤几乎只剩下半条命。
将四叔救回家中之后,这老头居然赖着不走,这一住就是六年。
“你小子总算回来了,整天不好好练功,又跑哪去花天酒地了?”四叔慵懒的抽了口烟说道。
秦风随意的将佩刀往地上一丢道:“最近有一拨江湖人物越来越不像话了,居然敢夜闯朝歌城,害得我一宿没睡。”
四叔很看不惯秦风吊儿郎当的模样,当即皱眉道:“跟你说过多少次,刀是我们江湖中人吃饭的家伙,怎么可以随手乱丢?”
“得了吧,我吃的可是公家饭,朝歌城中谁敢不卖我秦某人的面子,除非他不想活了!”
“哎,你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吹牛的这个臭毛病怎么也没办法改掉,”四叔抬起腿,用旱烟管对着脚底轻轻敲了敲,道:“这几天我教你的武功练得怎么样了?”
秦风最怕他询问武功的事,他低头匆匆走过,头也不回的道:“你那些三脚猫的功夫还不够我塞牙缝的,我早就了然于胸了。”
四叔看着他从眼前走过,忽然喝道:“慢着!”
“又怎么了,四叔,是不是没钱喝酒了?”
“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四叔目光敏锐,尽管秦风将官帽的帽檐压得很低,依然被发现脸上带着的淤青。
“又挨人揍了?”四叔嘿嘿笑道:“我早跟你说过,多学点武功不是坏事,你小子筋骨好、天赋高,是天生习武的好料,只可惜太懒惰,整天想着女人和风花雪月的事,这样下去迟早荒废人生,浪费了大好一块练武的料。”
秦风不以为意:“老子钱多兄弟多,就算挨了揍,也不怕找不回场子!”
四叔吐出一口长长的烟丝道:“不过有件事我挺奇怪的,这南街可是你的地盘,普通江湖人物还不敢随便招惹官府里的人,谁这么大胆子,竟然把你打得像个猪头?”
说起这个秦风就来气,花家的臭娘们下手极狠,直到此刻他还都浑身酸痛难耐。
他没好气的道:“青峰寨的葛泰你知道吧,这老家伙今天夜里让人给宰了。”
“葛泰为人狂傲自大,江湖上本来就有很多仇家,被杀了不稀奇,可这事跟你什么关系?”
秦风叹口气道:“怎么跟我没关系,杀他的人是广陵花家一个叫什么花秀的臭女人,当着我的面杀人,我能不管这件事吗?结果他妈捅了篓子,白白让那臭娘们给揍了一顿,要不是天机署的人刚好赶到,恐怕我的小命要丢在那儿!”
四叔正色道:“你说天机署的人也来了?”
秦风挺起腰板,洋洋得意道:“何止,‘无双神候’谢无双和狄飞龙都到了狮子楼,就连皇榜上排名十八位的花高轩也到了,狄飞龙跟他两人一场大战,最终却被我捡了便宜。”
四叔哈哈一笑,直摇头道:“你的武功我还不了解,凭你也想捡当世两大高手的便宜?我不信,我不信。”
秦风虽不好意思说出实情,但一想到自己一个小小哨卫,居然能伤到武林中排名十八的绝顶高手,心中便忍不住生出一股豪气,他怡然自得道:“这就是你小看人了,我是趁着狄飞龙与花高轩拼命的关头,在背后狠狠给了他一箭,当场就射穿了他的肩胛骨!”
四叔一听脸色顿时僵住,竟冷声斥责道:“原来你在人背后暗箭伤人,还好意思说捡了便宜,以你这种做法,在江湖武林中是最令人不齿的,不过射伤了花高轩,你居然还能平平安安的回来,倒也让我很吃惊。”
秦风挑了挑眉毛,微微一笑道:“那些所谓江湖豪杰都是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花高轩一个堂堂皇榜上有名的高手,竟被我一个小小九品哨卫射伤,这种事传出去还不是丢他的面子。”
“狡辩!”四叔显然说不过秦风,只好无奈摇头。他吸了两口旱烟,沉吟半晌,紧接着道:“看来事情闹得不小,我听说有人要在朝歌城开什么武林小会,他们不会是冲着这事去的吧?”
“啧啧啧,你老小子看不出来消息还挺灵通的,哎,我说四叔,该不会你以前是个江洋大盗吧?”
这早已是秦风多年的疑惑,当年救下四叔之后,六年来他绝口不提自己来历。
但秦风猜测,四叔应该也是江湖中人,只是受仇家追杀,不愿暴露自己身份罢了。
四叔坐在晓色中,一口接着一口的抽着旱烟。他五十来岁年纪,满脸褶皱就像被风沙腐蚀了几十年的岩壁,可怖而苍老。
秦风注意到四叔抽起烟来的时候很有规律,旱烟管末端那一点星红,每吸一口就亮一次,连续四五口下来,间隔的时间竟然完全相同。
“唉,算了,看你好像不愿意回答的样子,我也懒得知道。”秦风早已习惯四叔的神神秘秘,于是笑道:“反正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罩着你的。”
浑身的酸痛让他很不舒服,加之连夜劳累,秦风必须好好的补个觉。
这时四叔忽然说道:“武林大世家的人都很爱记仇,你得罪了花家,他们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我在你床头放了一本刀谱,有空你好好学一学,凭你的资质和天赋,应该能有很大帮助。”
秦风满不在乎道:“朝歌皇城,天子脚下,谁敢找我的晦气,老子钱多兄弟多,花家臭小妞要是敢来,我就敢绑了她卖到青楼!”
砰的一声,他重重关上了房门。
四叔只得摇头叹息道:“烂泥扶不上墙啊!”
简陋的房间里,一本古朴的刀谱就静静摆在床头前的柜子上。
秦风拿起来随便翻了两页,毫无兴致的丢到了一边,随后倒头便睡。
他没有发现,刀谱泛黄的封面上染有殷红鲜血,血虽然早已干涸,却透过封面下方的书页,一直浸透十几层,变成了暗褐色。
可见这本刀谱在其成书的漫长岁月中,一定经历过残酷而血腥的争夺,上面留下的血迹,正是失败者洒在其上的凭证。
这一觉睡得好漫长,直到有人在外面重重的敲门,秦风才从床上爬起来。
门外传来韩涛的声音:“头儿,你怎么样了?”
秦风揉了揉依旧肿胀的脸颊,嘶哑着声音道:“总算筋骨奇强,没有被花秀那臭小娘打死,对了,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韩涛推开门,跨步走进来道:“已经酉时过了一刻,你睡了足足四个时辰。”
昨夜花高轩与狄飞龙一战闹得满城风雨,作为漩涡中心人物的花高轩,相信现在很多人都在寻找他。秦风同样身心疲惫,沉声问道:“韩涛,缉捕文书是否已经发出去了?”
韩涛重重叹了口气,低声失望道:“我已如实向巡察使俞大人禀报昨夜之事,可俞大人不愿意得罪五大世家的人,坚决不肯发出缉捕榜文。”
秦风一听,顿时大怒道:“呸,俞骁这个胆小鬼,平时仗着有镇抚司张大人撑腰作威作福,什么功劳都往他自己身上揽,现在要他办这么小小一件事却推三阻四,真是气死我了!”
原来卫所最高一级指挥官是卫指挥使赵宏,其麾下有两名副指挥使,再下有四名镇抚司,镇抚司下则是八名巡察使,最后才是十六组正、副哨卫。
卫指挥使赵宏乃是当今太傅赵炎亲侄子,朝歌哨卫统一由他调派指挥,但平时缉捕盗匪的小事,都交由镇抚司及巡察使处理。
韩涛连忙替他倒了杯水,安慰道:“头儿,我也替你生气,我费尽口舌可那老小子说什么就是不愿得罪大世家的人,还说什么我们不该多管闲事,去插手署衙的差事。”
“他奶奶的,如今卫所和署衙都撒手不管这件事,我可就惨了。”秦风越想越怕,脸上露出惊惧神色。
韩涛见他脸色难看,想了想哈哈一笑道:“头儿,这些烦心事还是不要多想,听说最近风月楼新来了几个小妞,不如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秦风眼睛一亮,终于露出轻松笑容道:“兄弟说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我就不信花高轩这么大胆,敢在天子脚下胡作非为!”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着实有点害怕,花家势力庞大、花高轩又武功高强,真想报复他一个小小哨卫,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叹了口气后,秦风也懒得再去烦恼这些事,当即拍了拍韩涛肩膀道:“走,咱们去瞧瞧那几个小妞!”
两人走出屋外,院子里四叔仍坐在他那条小凳子上抽着旱烟,烟管一亮一灭间,这时轻轻吐出一口烟道:“两个臭小子又去喝花酒,如果你们把这心思花在练功上,也就不怕花高轩来找你报仇了。”
秦风索性爽朗一笑道:“四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花高轩真要来找我麻烦,也只能随他去了,哈哈。”
四叔摇了摇头,重重叹了口气道:“烂泥扶不上墙,孺子不可教也!”
朝歌皇城贵为天下名都之首,夜幕之后的花街当然算得上是名都中最耀眼繁华的地方。号称‘花街第一牌’的风月楼,此刻早已是门庭若市,寻欢作乐的地方,通常鱼龙混杂,只有亲自来过,才能一睹繁华之景象。
秦风大摇大摆的走入风月楼,老鸨王妈妈立刻挥着纨扇迎上来,故作姿态娇笑道:“是秦爷和韩爷来了,两位爷大驾光临,小楼蓬荜生辉,玉儿、巧儿,快来招呼两位爷!”
秦风抛出一锭白花花的银锭道:“惜惜在楼上吧?”
王妈捧过银锭,却露出尴尬笑容道:“秦爷,惜惜姑娘……现在不方便,她房中有客人。”
旁边韩涛脸色一沉,立刻板起脸冷冷道:“哪个不长眼的这么不识相,竟敢抢秦爷的女人!”
王妈神色慌张,急忙压低了声音轻声道:“哎呀韩爷,你可得小声点,今天在惜惜姑娘房里的是都察御史孙大人,要是给他听见可就不得了了!”
都察院御史乃是三品大员,在朝歌城中地位尊崇,就算是秦风的上司见了他,也得跪下喊一声‘大人’。
韩涛一听是都察院的御史,顿时没了脾气,垂首低声道:“既然是御史孙大人,那这件事就暂且放一放,王妈,我们听说你这里最近来了一批姑娘,人在哪儿呢?”
王妈笑呵呵说道:“韩爷来得早了,那批姑娘要等下月才到,不过今天我们楼里倒是来了一位卖唱的歌姬,这小妞天生一副好嗓音,又精通音律,唯一遗憾的便是长得实在太丑,脸上一块紫红胎记打娘胎出来就烙在脸上,不见人还好,一见人就吓跑了客人。”
韩涛终于露出愉快笑容道:“头儿,既然惜惜姑娘有客人,不如去瞧一瞧这新来歌姬,听听她的嗓音到底怎么样。”
秦风心情郁闷,正好放松一下紧张情绪,点了点头道:“也好,咱们走。”
风月楼‘听音阁’里,此时已经挤满了前来听曲的嫖客,其中前排最显眼的位置居然被一伙江湖豪徒给占了,这伙人身佩刀剑满身酒气,正在吆五喝六的冲着台上瞎起哄。
秦风抬起头,看到台上一位妙曼少女脸上蒙着紫色轻纱,依稀还能看出额上那块青紫色的胎印。
此时韩涛推开前边几个人,盯着那伙江湖人物皱了皱眉道:“头儿,这些下三滥居然敢占了我们的位置,我去教训教训他们!”
秦风连忙阻止他,摇了摇头低声道:“从昨晚开始我的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恐怕最近要走霉运,还是忍一忍少惹事,咱们站在这里照样可以听曲,何必要去出风头。”韩涛不明白平日里嚣张跋扈的秦风怎么变得如此小心谨慎,殊不知秦风昨晚看到狄飞龙与谢无双对花高轩的客气态度,早已不敢小看江湖中人。
江湖武林卧虎藏龙,朝廷势力虽然大,但出了朝歌城,只怕远不及江湖上那几个大门派大世家能够震慑人心。
此时一曲琵琶弹起,歌姬也随即娇声清唱起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原来她唱的是一曲‘春江花月夜’,歌声婉转悠扬清澈动听,秦风不知不觉间竟被吸引住,慢慢走到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
这歌姬身段轻盈声音空灵,若非脸上有一大块朱砂胎记,恐怕风月楼头牌就要易主了。
秦风身为官府公差,经常流连在风花雪月之地,对音律倒也粗略知道一些,只要一听这歌姬开口,就知道她有着一副天生的好嗓子。
韩涛同样被歌姬的歌声吸引,忍不住转过头问身边老鸨道:“王妈,这姑娘叫什么名字?”说着,又是一锭白花花的大银锭丢到了老鸨手里。
王妈乐得合不拢嘴,呵呵笑道:“韩爷,秦爷,看来两位爷都对我家这小妮子很感兴趣,不过要令两位爷失望了,她叫霍小玉,在我这里只卖艺不卖身。”
韩涛哈哈一笑,自信满满道:“王妈,既然咱们头儿看上她了,还怕给不够你钱吗?”
王妈脸色为难道:“韩爷,真不是钱财的问题,而是这霍小玉来的时候就跟我签了契约,只在风月楼待满三年,三年之内卖艺不卖身,否则就要去官府告我,我们做皮肉生意的但也知道按规矩办事,否则吃起官司来,连我也受不了啊。”
韩涛冷笑连连,不屑道:“我看把银子摆在她面前,她还会不会一样的不动心!”风月楼是寻欢作乐的地方,哪有什么圣母白莲花存在,在如今的世道下,这样的人根本活不过三天。
此时秦风忽然问道:“王妈,这霍小玉为什么只肯在你这里待上三年,三年期满就要走呢?”
王妈摇动纨扇微笑道:“听说这霍小玉流落到朝歌城,她老父亲突然得了重病不治身亡,城中有个富商看她可怜,就出钱替她葬了老父,只是爱她那天籁般的歌喉,便要求娶她过门当小妾,不过这丫头居然宁死也不肯,于是富商一气之下,就要她到我这里卖唱三年,如果三年内仍然守身如玉,就放她离开,否则还是要娶她过门当小妾。”
韩涛摇了摇头嗤笑道:“这姑娘疯了,以她的长相容貌,有人要她已经走了大运,居然还这么不识抬举!”
王妈也露出不屑笑容道:“嘿嘿,我老身什么样的白莲花都见得多了,鬼知道在这种地方,像她这样的姑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这时候‘春江花月夜’已经唱到一半,突然那歌姬声音顿挫了一下,发出一声咳嗽。
原来她唱了足足两个时辰,早已口干舌燥,滴水未进之下因此出了偏差。
那几个坐在最前排的江湖人物立刻一拍桌子,骂骂咧咧的站起来道:“唱的什么东西,简直折磨大爷的耳朵,大爷花了银子来听曲,难道就听这种无聊透顶的玩意儿吗?!”
良久,歌姬霍小玉娇滴滴的轻声问道:“请问各位爷要听什么曲?”
江湖客露出猥琐笑容道:“先唱一曲后庭花过过瘾。”后庭花、十八摸之流都是下流的淫曲,寻常歌姬绝不可能去唱这种曲子。
霍小玉摇了摇头娇声道:“对不起,这首曲子我不会。”
江湖客笑得更加淫邪,竟跳到台上大声道:“那你会什么,要不要大爷我亲自教你?”手指轻轻一弹,霍小玉头上那顶轻纱已经被随手掀开,一张奇丑无比的脸顿时暴露在众人视线中,霍小玉自卑的低下头,浑身颤抖。
江湖客微微一愣,随后重重吐出一口唾沫嘲笑道:“原来是个丑八怪,怪不得要用纱布遮住脸,呸,真是坏了老子的雅兴,老鸨,把银子退回来!”
台下老鸨知道惹不起这伙江湖人物,只好将求助目光投向身旁秦风,秦风早就看这几个江湖暴徒不顺眼,此刻是可忍孰不可忍,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喝道:“哪里来的野狗,竟敢在皇城里撒野,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哪个不长眼的多管闲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江湖客一脚踢翻桌子,转过头看到秦风身上官袍,立刻皱了皱眉道:“原来是狗官差!”
“嘴巴放干净点,你敢辱骂官差,信不信我锁你回去关入大牢!”韩涛将手指搭在腰刀上,嗖的一声拔出长刀。
秦风眯起眼,暗中握住了他的十字短弩,正是这把不离随身的劲弩射伤了花高轩,想来这几个江湖暴徒武功再强,恐怕也强不过花高轩。
江湖客见秦风与韩涛拔出武器,随即‘嗖嗖’几声响,也亮出随身刀剑,阁楼里刹那间杀机四起,空气仿佛僵持了,但谁也没有动。一方面秦风忌惮对方人多,另一方面江湖客也惧怕在朝歌里得罪官府。
这时候韩涛向老鸨努了努嘴,王妈立刻会意,熟练的走上来打趣道:“几位爷还是不要这样剑拔弩张的了,这两位可是皇城里有名的差爷,府衙巡察使大人的左膀右臂,要是得罪了他们,连我这家店也休想再要开下去,依老身看,各位爷还是叫上几个姑娘,和和气气的喝一杯酒算了。”
江湖客互相看了看,终于收起兵器坐下来。秦风与韩涛也各自坐下,几杯酒过后,那几个江湖客在桌上放下一锭银子,冷冷大声道:“老鸨,这是留下的酒钱,多余的就当给姑娘赏钱了。”
王妈喜笑颜开的将银锭收入怀中,高声道:“各位爷慢走!”
江湖客拿起刀剑,低头从秦风身旁匆匆走过,很快就消失在大门外。江湖客一走,姑娘们便立刻蜂拥着挤到秦风与韩涛身边,像黄鹂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秦风平时出手阔绰豪爽大方,深受楼里姑娘们的喜爱,因此谁都乐意来跟他喝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