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临近深夜,可是曼哈顿区却并不平静。
不但不远处的史塔克大楼面刚结束一场大战,这边竟然也发生了新的问题。
就在大街,出现了一头浑身鲜红的怪物,他身体巨大且魁梧,看去足有三五米的大个子。
只是他露着一身鲜红的皮肤和可怕的肌肉,完全没有穿衣服,看去有些尴尬。
然而这可不是现在该考虑的问题。
这头怪物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正在大街咆哮怒吼,刚才那辆开到天去的汽车就是被他扔出去的。
而现在,他又随手扯起一辆汽车,就像是大人玩着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再次往天丢去。
他还裂开血盆大口发出一阵笑声,仿佛很得意。
天的叶枫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他再次侧身躲开怪物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丢来的汽车,不过当他注意到汽车里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时,不由得心里一动。
‘唰’地,叶枫伸手一把抓住了汽车的前脸保险杠,转头露出自以为帅气的笑容,冲汽车副驾驶的女人问道:“嗨,美女,有空吃个饭吗?”
汽车里的人还在惊魂未定,驾驶室探出一个男人的脑袋,怒吼道:“她是我老婆。”
原来名花有主啊。
“啧,”叶枫咂咂嘴,随手就把汽车丢出去了。
好家伙,这也太果断了吧?一看没有机会就直接撒手不管了?
不过如果以怪物的力量丢出去,汽车里的人就算不摔死也得因为挫伤而大面积骨折。
而经过叶枫的缓冲和随手丢下不同,他们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当然也会有点轻伤是不可避免的。
叶枫没再去管那辆车里的人,抱着胳膊往下面飞去,来到了那条街道的空。
低头看向那头红色怪物,叶枫双眼微眯,心里一动:“复制。”
只要是被他看到的,不论是科技力量,还是文化或者文字,乃至语言,包括属于别人的血脉的力量,还有超能力。
一切的一切,只要叶枫愿意,就能复制。
只是这头怪物的力量显然不是天生的,而是由科技力量的某种血清,甚至不止一种血清混合而成的。
其实这头怪物名为憎恶,他的力量分别来自浩克的血清,以及一份不完整的超级战士血清(应该就是美队的那种)。
由于两种血清的混合作用,才让他变成这般模样,他既不是浩克,也不是超级战士,而是一头怪物,他就是憎恶。
随着叶枫的复制,他突然觉得自身被注入了一股特殊的力量,紧接着身体开始发生膨胀。
“等等,我可不想变成这么丑陋的家伙,”叶枫连忙停止自身的变化,好家伙,他可不想变成怪物。
“不过,就算不复制变成这头怪物的血清,也能单方面复制他的力量,这就足够了,”叶枫又在心里暗暗计算。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那就是,既嫌弃会把人变成怪物的血清,又看中了对方的力量。
可事情真的能像他所想的那么简单吗?
而且憎恶也已经发现了叶枫的存在,毕竟能在半空飞的人,至少现在,也就只有他这么一个。
“吼。”
憎恶发出震天动地般的咆哮,脚下同时迈开大步,三步并作两步,紧跟着用力一蹬地面。
只听‘嘭’的一声,脚下大地被他的可怖力量震破化作一片深坑,而憎恶则是一跃而起直扑叶枫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