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里亮堂堂一片,王腾起身去隔壁的仓储屋,取出来一大块熏制极其漂亮的腊五花肉,和一大块腊排骨,准备着手做晚饭了。
王腾麻利的在石头操作台上一顿洗洗切切,把腊排骨剁块,放到一旁加满水的陶瓷锅里,他把陶瓷锅盖上盖子,直接就放到壁炉里面的火堆边上就不管了。
又取出来一把菜豆,掰掉梗,切成丝,把腊五花肉切成薄厚均匀的肉片。
捏着这一片片规规整整的肉片,王腾禁不住得意起来,真是练出来了,瞧瞧这刀工,这手艺。
这要搁后世,在他们班,他们排,甚至他们团,能比得上他的都不多,也就是李鑫这小子不识货,这手艺埋没了,当真如锦衣夜行啊,无处嘚瑟。
用钳子从壁炉里夹出来几块烧红的炭火,放置到边上的小炉子里,王腾就开始做菜了,今日的主菜就是菜豆爆炒五花肉。
他们有一口小铁锅,这是王腾撒泼打滚无数次之后,又再三保证他包做饭,李鑫勉为其难才同意给他打的,来之不易。
不是李鑫小气,实在是没有铁矿石,用河边的红土炼制出来铁,不是一般的麻烦,李鑫足足忙活俩月,才给他打出来这一口小小的铁锅,从此俩人就吃上了炒菜。
森林里的植被很丰富,他们甚至找到了玉米,可惜玉米棒子没有后世的大,好在口感不错,可惜了,去年收集的玉米粒儿今年已经全部种出去了,想吃到玉米,还得再等三个月。
好在储存的肉类充足,俩大小伙子也不挑食,有肉吃,能吃饱,就知足了。
一顿操作猛如虎,不一会菜豆爆炒五花就炒好了。可惜了,没有辣椒。
他们不知道这会是什么时代,不过能肯定的是,肯定不是后世的文明时代,而是部落野人时代。最起码是哥伦布发现美洲以前的时代,也就是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之前的时代。
因为他俩见过不少野人部落,全部都是黄色人种,包括他俩本身,按照刚穿过来那会短暂的记忆,他俩猜测,他们就属于印第安人种,只不过部落间混战,他俩倒霉催的被俘虏了,差点沦为肉食。
俩人使出部队里的武打功夫才互相认出了对方,联手逃出了食人部落,一路在丛林中流浪至今,大概穿越了上千公里,也没有发现任何文明的痕迹。
既来之则安之,他俩已经想开了,穿越了,并且年轻了,身体还壮壮的,李鑫那超级近视眼也变2.0了,还是赚了。
王腾琢磨着实在不行他俩往南走走,踅摸踅摸辣椒土豆红薯什么的,这都到美洲了,不去找找实在说不过去。
万一有一天能漂洋过海回中国,要是能把这些好东西提前带回去,那将是多么伟大的成就啊,就是华夏没有史书,他也得自己写本史书流传下去,好好记住这丰功伟业。
“金子,你说等你造出来蒸汽机了,咱们能造船回祖国吗?”
李鑫毫不客气的给他翻了个白眼:“蒸汽机?靠咱俩?做什么美梦呢?”
李鑫懒得搭理他那一茬,手搓蒸汽机?他可真敢想,就这生产水平,造个铁锅都要给他累废了,还造蒸汽机呢,真以为是个大铁壳子一糊就成啦,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