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贩来此有三天了,摊位却一直无人问津。
今天终于有了客人,周围商贩也是暗暗咋舌,这可能是碰到傻子顾客了。
“嗯……”
沈铭需要制定一个销售计划。
“野花红,这个名字太难听了。”沈铭做好决策后,借来了纸和笔。
他在不远处,将玫瑰花根茎上的刺,细心剔除。
确保根茎干干净净,不会伤人。
“你,可曾……有过喜欢到撕心裂肺,却爱而不得的人?”
沈铭一句话,然后周围看热闹的人,陷入了沉默。
“你,现在!可有喜欢,却又不敢表白的人!”
“你,可曾,听过这样一首歌!”
“我多想再见你,哪怕一眼匆匆就别离……”
“你,还爱她他吗?”
沈铭偷偷溜了几眼,见到气氛渲染到位,清了清嗓子。
“人生在世,纵使你有千顷良田,万间广厦,走到最后,也不过一捧黄沙!”
“你,想填满人生的遗憾吗?”
“玫瑰花!”
沈铭举起一枝玫瑰。
“鲜艳,娇嫩,象征爱情,象征浪漫,花香扑鼻。”
“如果,你心中,有那个你一直所爱之人,不如送她一朵玫瑰,大声告诉她,我还爱你!”
“也许,你会觉得,这样很丢人!”
“但是,今天,在这里,有这么多人,陪你做同样的一件事,你还怕什么!”
“有些事,错过了,就是一辈子。”沈铭的语调时而高昂,时而低沉。
原本喧嚣的市集,变的鸦雀无声,越来越多的人围拢在沈铭那里。
甚至还有许多小商小贩,那时候的人,大多很单纯。
“我想要一枝。”一位有些穷酸落魄的书生,走到沈铭面前,挑选一枝玫瑰。
“一文。”
书生拿到花后,转过身,在茫茫人海中,与他心中的佳人相对而望。
“静枢,谢谢你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陪伴我十年寒窗苦读,我却年年落榜,辜负了你。”
“对不起!”
“我……爱你!”
一直因为,名落孙山,自卑,没有底气的他。
今天,终于有勇气,第一个站出来,对自己喜欢的人,表白。
“你知道吗?”
“我等这句话,等了三年。”人群中的少女,喜极而泣,顾不得什么礼仪廉耻,奔跑而来,与书生相拥在一起。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人。
“娘子,谢谢你,操劳持家,任劳任怨……”
“路小姐,我知道可能我配不上你,但有些话,不说,我怕我会后悔一辈子……”
沈铭手中的三十朵玫瑰花,被哄抢一空。
甚至,供不应求。
“居然……”卖给沈铭玫瑰花的小贩,快哭了。
“亏了,亏了,血亏啊!”
原本还在因为,有傻子花三文钱买三十朵野花红,心中庆幸。
谁知道,他这么一转手,价格翻了好几倍。
痛心疾首的小贩,学着沈铭的模样吆喝,可惜没人看他。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沈铭举手高呼,然后默默拿钱溜走。
买来十斤护心肉,交了任务,领取金叶子,心里美滋滋。
今天跑商任务,进行的还算顺利。
“要不要种一片玫瑰花林?”
沈铭觉得这事有戏,玫瑰花林交给沈凌儿打理,应该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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