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四百多字,后来想想又觉得没必要,纯思考的玩意儿放在这里未免枯燥,索性,写写那只后来才取名为汤圆的小猫。
这汤圆有馅儿,花生馅儿。
曾在隔壁治愈里提过,但具体用过了多少笔墨早已没印象,那么就从头写起吧。
和它的缘分应是在去年。
那日,提了很重的行李回家,开门时便想着等进了屋子先往床上瘫那么一段时间再说。
然后进门后换了鞋没走两步,一团毛绒绒的黄色小东西就快速凑到了我的脚边。
嘿,没看错,又是“我”,一是近半年将不会有写书的打算,二是近来考虑没有必要特意避免这个字眼,所以以后随着心思用。
当时的心情除了惊讶,更多还是满满的懵逼。
这玩意儿哪儿来的?
看了它一眼,发现它貌似也在仰着头,由于近视眼倒是没法留意它的眼睛是不是看着自己。
待同家人说过话,了解到这是妹子某日在外面心血来潮非得要、不给买就不走,老人被吵得烦了无奈之下才给拎了回来。
蹲下去看,长的挺可爱的,毛绒绒,想必手感不错,不过那时也是累得不行,外加那段时间与另一只牛奶猫闹了矛盾、对四脚兽疲于应付,故而只是看了看它,把行李一放,整个人便往床上一倒。
才沾了枕头就有浓浓的睡意,然而就在那即将顺利会见周公之际,脸上突然感觉有点痒。
是妹子?
不对,那家伙让老太太抓着,此刻正愁眉苦脸地跟作业本相面呢。
睁眼,入目一团橘黄。
却是一开始那还有点小心翼翼的小东西此刻已然大了胆子跳上了我的床从而趴到枕头上进而依偎在了我的脑壳旁。
好吧,看在你这么乖巧的份上,想待就待罢。
那时的我还未意识到,原来能有那么一天,四脚兽也可以和我如此近距离地和平共处。
等再醒来的时候,小东西仍自安然地蜷着,而我呢,倒也难得没有手欠把其戳醒,一点儿一点儿挪移,脚丫慢慢悠悠地着了地。